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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命五分钟2009-04-13
刚看到一则新闻,南京大学昨晚一学生在操场跑步猝死,发帖的医生感慨到年轻生命逝去的同时,还有便是中国公共场所医疗急救设施的匮乏和常人基本急救知识的缺失。
前年我在接受急救培训的时候,培训医师就说过在不少发达国家已经在机场、大型商场、游乐园等公共场所配备自动体外心脏除颤器,并且在社区中定期举行急救培训,这种规范的公共医疗急救制度所产生的良好结果便是,在这些国家突发心脏猝死患者的成活率达到50%,而我国此比率竟是1%,看到这样的差距,不禁心里打了寒颤,因为这数字背后是无数个鲜活生命的消逝。对于中国而言,公共场所急救体系还有待完善,主要体现以下几点:
首先,急救员培训尚未常规化和社区化。从医学角度来说,人大脑缺氧超过五分钟就会导致不可逆转的脑损伤,但是通常事发现场到医院的时间何止五分钟而已,这时,对于现场急救就提出了极高的要求。而常人最为熟知的急救技术便是心肺复苏,但是这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操作实施的,需要经过专业培训,否则错误的按压部位和力道都回加重患者的病情。为此,如果要提高现场急救效率,首先必须在社区中培训足够数量的合格急救员。
其次,急救员培训质量良莠不齐。目前中国各地的急救员培训都是由地方红十字会组织牵头,统一培训并且考取相应的急救员证书,像我所考取的便是由北京红十字会颁发的急救员证。但是对于整个培训和考试过程并没有真正采取制度程序化,考试标准没有统一的量分体系。很多急救员即使考取成功,但都没有实践操作经验,当实际遇到情况时,便会手足无措。
第三,公共场所急救设备配备不足。当有患者在公共场所突发心脏麻痹时,除了基本的人工呼吸和心肺复苏等急救措施之外,相对而言,急救成功率较高的技术便是体外心脏除颤器。但是目前在中国还没有这种急救概念,在公共场所建设时并没有考量这一方面的内容,即使像奥运期间也并没有在相应建设过程中增加此项设施的置入,这些都说明整体公共场所急救意识。
最后,民众急救意识不高,急救员免责制度有待完善。当有患者在公共场合出现紧急状况需要急救时,很多情况下,人们都只是在旁边等待医疗救援。这里还要考虑到一点便是,急救员免责制度在中国并没有成熟,当急救员实施急救措施后未果时,通常便会受到来自患者家属和社会舆论的压力,这种大的社会环境迫使很多有急救技能的民众无法站出来。









